近日,CNAS發(fā)布關于繳納2015年認證機構認可年度管理費的通知,調整了年度管理費用。
通知中提到,CNAS為落實國家號召,讓已獲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盡早享受改革紅利,提出了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年度管理費(即認可年金)降費調整方案,詳情如下:
一、繳費原則
1、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按發(fā)放的認證證書數量核收:初級認證證書400元/張,監(jiān)督評審證書80元/張,復評認證證書240元/張。
2、產品認證機構按全年產品認證收入的1%收取,全年認證收入包含當年的初評、監(jiān)督、擴項和復評中發(fā)生的申請費、審核費/工作檢查費、產品檢測費、監(jiān)督復查費、批準與注冊費等全部費用以及對獲證組織收取的年金,其中產品檢測費由認證機構負責收取后統(tǒng)一項CNAS繳納,如確有困難,可由認證機構通知并組織其委托的檢測機構項CNAS繳納。
3、人員認證機構按全年人員注冊收入的1%計取,全年注冊收入包括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實習審核員、各級審核員注冊費、各級人員年度確認費、各類人員再注冊費及境外人員注冊轉換等費用。
二、注意事項
1、分支機構的認可年度管理費由認證機構總部負責統(tǒng)一繳納,如分支機構單獨向CNAS繳納,認證機構總部應將要就各分支繳納年金的通知和應繳納的年金清單一起報CNAS。
2、各認證機構與2016年5月31日前項CNAS繳納認可年金。
3、CNAS對逾期無故不繳納認可年金的認證機構,將按照《認證機構認可資格處理規(guī)則》(CNAS-RC02)的規(guī)定處理。
更多詳細信息,請登陸CNAS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