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2016年(nian)第三季(ji)度加(jia)強官方控制的進口非動(dong)物源食品和飼料清單
發布日期(qi): 2016-06-28
2016年6月25日,歐盟在(zai)官方公報發布(EU)2016/1024號委員會執行法規,修訂了(EC)No 669/2009法規的附件I,調整了2016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si)料清單。
該清(qing)單每三(san)個月調整一(yi)次,刪除其中已(yi)完全滿足法規(gui)要求(qiu)的(de)商(shang)品(pin),添加需(xu)提(ti)高官方控制水平的(de)商(shang)品(pin)。
此(ci)次調(diao)整不涉及中(zhong)國產品,對中(zhong)國產品加強官方控(kong)制的種類(lei)仍為以(yi)下2種:
飼料或食(shi)品 | 原產地(di) | 有害(hai)物質(zhi) | 抽檢頻率(%) |
中國甘藍(其(qi)它食用(yong)甘藍、芥藍) | 中(zhong)國 | 農藥殘留 | 50 |
茶(cha)葉(不管是(shi)否添加(jia)香料) | 中國 | 農(nong)藥殘(can)留(包(bao)括氟樂靈(ling)) | 10 |
本法規自發布后第(di)3天(tian)起生效,并于2016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