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ge)相關(guan)機構及人(ren)員:
為了(le)更(geng)加規范動物(wu)檢(jian)疫領域(yu)(yu)實驗室(shi)的認(ren)可體系運作的程序(xu)和(he)要求(qiu),規范認(ren)可工作,中國合格評定(ding)國家認(ren)可委(wei)員會(CNAS)秘書處組織修訂了(le)CNAS-CL22:2006《檢(jian)測和(he)校(xiao)準(zhun)實驗室(shi)能力認(ren)可準(zhun)則在(zai)動物(wu)檢(jian)疫領域(yu)(yu)的應用說明》。當前(qian)已完成征求(qiu)意(yi)見稿,現于網(wang)上公示,征求(qiu)社會各方的意(yi)見和(he)建議。
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該文件有意(yi)見和建議(yi),請填寫(xie)隨(sui)附的《CNAS文件意(yi)見征(zheng)詢(xun)表》,并于2014年(nian)6月(yue)22日前反(fan)饋至CNAS秘書處。
聯系人:陶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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