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評審安排
3 月底前不安排湖北地區(qū)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現場評審,2月底前不安排全國其他地區(qū)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現場評審。
二、初評及一般變更擴項安排
機構可通過業(yè)務系統正常提交初評、變更或者擴項申請,CNAS將按照程序規(guī)定做好現場評審安排前的文審和前期準備工作,視形勢發(fā)展隨時啟動現場評審工作。
三、特殊能力變更和擴項工作安排
為滿足目前緊急工作需要,相關機構可以通過業(yè)務系統提交能力變更和能力擴項申請。
1.能力變更
檢驗機構、檢測和校準實驗室,在業(yè)務系統提交能力變更申請后,CNAS將基于申請機構的自我聲明,直接批準認可。
2.擴項(新增項目、參數、方法或擴大測量范圍)
機構提交擴項申請,CNAS將安排專家采用文件評審的方式(必要時輔以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評審,經專家推薦后,辦理評定批準。
上述能力變更和擴項申請先通過業(yè)務系統提交電子版,相關機構應保證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在條件允許后,紙質申請材料可隨后寄出。
特殊能力的擴項和變更措施僅適用于已獲認可的檢測實驗室(含醫(yī)學實驗室)、校準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及檢驗機構等。對于初次申請認可的機構不適用。對于通過上述方式批準認可的能力,按認可規(guī)則需現場評審的,CNAS將在條件允許后,及時追加現場評審。
四、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如有問題,請聯系相關項目負責同志。
特此通知。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
2020年2月11日